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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更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推RoHS)认证实施细则今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通知,更新国推RoHS认证实施细则,详情如下: 各相关企业: 为满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3号公告以及《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第20号公告)要求,确保绿色产品标识的正确使用和标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近期对CQC21-NV330-2019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认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涉及业务类别号:330101-330112。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修改 3.3.2.1 检测方法标准,将GB/T 26125《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调整为GB/T 39560.1、GB/T 39560.2、GB/T39560.301、GB/T 39560.4、GB/T 39560.5、GB/T 39560.6、GB/T 39560.701、GB/T 39560.702共8项关于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测定的系列标准。 2、 修改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 二、 实施要求 修订后实施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已使用旧版细则颁发的认证证书,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结合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方式完成证书的转换。 对于已完成印刷/模压的旧版标志,企业可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进行消耗。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2月27日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