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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濂溪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奖励政策认证补贴政策
政策来源: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补贴名称: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濂溪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补贴项目: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补贴金额:1万元 补贴地区:九江市濂溪区 #政策导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根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区财政按预算数划拨,结余结转至下一年,不足部分在下一年度追加。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随着知识产权发展以及区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适当增长。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诚实申报、公开受理、定向使用、重点支持、科学管理”的原则。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资助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并接受区财政等有关部门监督。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申报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主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或登记在本区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 (二)具有本区户籍的个人。 上述申报主体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或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 #政策内容# 第三章 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奖励 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企业拥有一项授权发明专利或当年申请5项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完成复审的,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解释#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有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