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汇总包括广东、浙江、四川、江苏、上海、河南、安徽、福建、北京等多个地区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补贴政策。不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补贴金额和细则。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广东广州黄埔、开发、高新 | 用能单位按照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10万元。 | 2021年5月12日,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
| 2 | 广东深圳 | 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能源管理体系(ISO50001)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 本实施细则自2019年7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浙江绍兴 | 当年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 | 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 |
| 2 | 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 | 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新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 |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
| 3 | 浙江温州乐清 | 根据《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 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年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合计奖励20万元。 | 无有效期 |
| 4 | 浙江温州洞头 | 对通过(包括重新认定的)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本政策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奖补对象。本政策自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 5 | 浙江绍兴上虞 | 当年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 本操作细则中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6 | 浙江衢州 | 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 本政策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 7 | 浙江金华 | 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四川成都高新区 | 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重点用能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 2022年9月2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
| 2 | 四川成都温江 | 获得上级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的项目,按上级补贴资金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资金补贴。 | 本政策自2021年3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
| 3 | 四川遂宁 | 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纳入并实施省、市级落后产能退出计划的企业,按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原值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2日 |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江苏 | 明确申报对象包括2022 年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节能产品认证或低碳产品认证或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整合管理体系认证,且经省市场监管局评估为优秀的企业。 | 申报时间已过,今年办理,明年申报 |
| 2 | 江苏泰州 | 对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市级评价或有权机构认证的企业,以及通过有权机构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2020年6月23日起实施 |
| 3 | 江苏南通启东 | 对首次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三合一”体系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通过首次绿色产品、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 |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 4 | 江苏无锡江阴 |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评价、通过能源审计、通过节能诊断的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的奖励。 | 自发布之日 2021年4月30日实施 |
| 5 | 江苏苏州吴江 | 凡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 2022年2月11日,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上海 | 对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煤以上,首次通过GB/T 23331或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工业和通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本办法自2023年5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 2 | 上海市青浦区 | 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SA8000 以及地理标志等项目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 本实施办法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年12月31日止 |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河南郑州 | 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2019年2月14日起实施 |
| 2 | 河南鹤壁 | 对获得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获得机器人等高端产品服务认证的企业,获得能源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2022年01月19日起施行 |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安徽芜湖 | 规定期限内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 本政策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福建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福州 | 支持本市企业按照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每家补贴10万元。 | 无有效期 |
| 2 | 福建福州 | 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有效的认证证书的企业,市级资金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
(二)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时间:2023年5月17日 |
| 序号 | 地区 | 奖补政策原文涉及内容 | 政策发布时间 |
| 1 | 北京西城 |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用能单位(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奖励,每5年可以申请一次。
|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部分过期政策未公布,
如有小编遗漏的省份补贴,欢迎与小编联系。
一、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办理条件
申请ISO50001认证的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依据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及相应的《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且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4)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能源管理方面要求的信息(适用时);
(5)承诺获得认证后发生与能源有关的重大事故将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
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办理流程
通常把取得认证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认证咨询阶段:合同签订后,世纪放歌公司会派出咨询老师到企业进行调研,确定企业的认证意图,帮助企业确定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划分,体系的覆盖范围,编制和完善认证所需要的体系文件,对企业人员相关进行的培训,并指导企业按体系文件的要求运行,并帮企业进行认证的申请。
认证审核阶段:由认证机构派出的审核员,到企业按照认证标准及企业体系文件规定对企业申请认证范围的活动的进行检查,重点是核实企业的情况及编制认证文件和记录,检查结束上报认证机构颁发证书。

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好处
1、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国家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2、GB/T23331/ISO50001有助于企业获得国家各类奖励及财税政策支持。
3、有利于企业为今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做准备,培养能源管理方面的人才,为能源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4、响应号召,满足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验收要求。
5、国家在考核各省政府节能任务时,若该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好,会有加分,而且建立能源管理的企业在申请项目时,国家将给予政策倾斜。
6、增强企业适应未来竞争的能力,使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能有长远的竞争优势。

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费用
(1)申请组织应在提出认证申请时支付申请费;现场审核前支付审核费;其它各项费用在颁发认证证书前支付完成。
(2)获证组织在支付监督审核费的同时支付年金。
(3)补发、更换证书费在领取新证书前支付。

五、哪些行业需要办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1、公共建筑行业
2、石油化工行业
3、煤炭采选行业
4、机械制造行业
5、纺织行业
6、家电行业
7、钢铁行业
8、人造板及木制品行业
9、电子信息行业